科比性侵案

       非常欢迎大家参与这个科比性侵案问题集合的探讨。我将以开放的心态回答每个问题,并尽量给出多样化的观点和角度,以期能够启发大家的思考。

1.科比当年曾经涉及一起性侵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2.2003年发生的科比强奸案,后来是怎么解决的?

3.安琦“拉链门”事件是怎么回事

科比性侵案

科比当年曾经涉及一起性侵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这是当年科比在比赛的期间,在住一所旅馆的时候,和一个女孩子发生性关系,但是事后这个女孩儿跳出来是科比性侵了她。

       众所周知,科比和瓦妮莎但爱情看上去是那么美好,他们的婚姻也是那么美满,我不得不承认科比绝对是一个篮球天才,同样也是一个好父亲,但是他却并不是一个很负责任的丈夫。原因就是因为其实科比在这段婚姻当中也曾经出过轨。

       或许是因为年少轻狂,或许是因为年少无知,科比那个时候经常四处各地去比赛,而在这比赛的期间,其实总会有流言蜚语传出来,不过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证据,大家也就不以为然,而且瓦妮莎也选择相信科比,一直到后来一个女孩直接跳出来说科比性侵了她。

       事情就要从科比去一家宾馆住宿开始,当然具体也不知道他们是如何走在一起的,但是只知道那个女孩是那个宾馆的前台。事情就这样发生了,当然并没有人知道事情真相到底是如何的。而那个时候科比也确实承认他们俩发生了性关系,但是他却并不承认是性侵,按照科比的说法,他们两人应该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

       当然这个女孩并不承认,一直在告科比,给科比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后来科比的律师给出了一个办法,让这个女孩去做鉴定,后来发现这个女孩的内裤上有三个不同男人的精液,这一下让这个女孩哑口无言。所以最后这个女孩就选择撤诉,事情也就不了了之了。

       事情这下到底是如何的我们也不得而知,但是无论如何,科比这件事情其实做的是不对的。

2003年发生的科比强奸案,后来是怎么解决的?

       25岁的科比曾对媒体表示,9个月前二人在他房间里发生的事情是“双方自愿的”。而如果被宣告一级性侵犯罪行成立,湖人球星将为此面临四年的牢狱之苦或是20年监外执行的折磨。 在收到科比律师的传票后,受害少女将在鹰郡的州联邦法院出庭作证,尽管已被允许在门后作证而避免曝光,但其有关的性生活历史将“有必要”作为材料出现在法庭的审理过程中。 科比的律师团说,在遇到科比前,那名少女有多个性伴侣,而且很有可能她在几个小时后又要去见自己的另一个性伴侣。被告方认为,她所受到的伤害很可能是那名后来的伴侣造成的。 而少女的律师约翰-克鲁恩对于这样的说法在周一之前没有给予任何回应。 另一个原告,曾经作为检举人并多次为受害者说话的卡伦-施泰因霍泽尔说,在这样的背景下作证造成了其“几周以来每晚恶梦以及寝食难安”。 “我不得不在其他证人面前谈论这些事情,以及在那些性侵犯罪行的辩护者面前暴露一些自己生活中最私人的细节,这异乎寻常的困难。” 科比案前司法检举人布鲁斯-卡里则反唇相讥说称,对只需要提供事实真相的证人来说,出庭并不需要太多的准备。“如果你真的看到了一些事情,那么当回忆这件事情时你不应该迫使自己想得太多。” 检举人也许在试图帮助那名少女熟悉法庭,劝她考虑每个可能被要求回答的问题,施泰因霍泽尔说。 另一个前司法检举人,现新英格兰法律学校的教师温迪-墨菲说,看到几个月以来自己被被告律师搅得分裂的生活,以及无处不在的媒体会让那个女孩崩溃的。“她只有两个选择,不在沉默中爆发,即在沉默中灭亡。我想她会勇敢地说出一切……但有没有人想过,可怜的她将如何熬过以后的生活呢?”(编辑:栾春晖)

安琦“拉链门”事件是怎么回事

       众所周知,足够有才华足够优秀的男人,是从来不缺女人的,在娱乐圈如此,在体育圈亦是如此!尤其是体坛明星,他们在赛场上展示出的魅力,展示出的斗志,展示出的坚韧不拔,展示出的强悍,往往会使得他们走下赛场后,成为大家追捧的偶像,成为很多女生的梦中情人。尤其是那些万众瞩目的、世界知名的体坛巨星,比如C罗、比如梅西,比如NBA巨星乔丹,比如今天要讲的科比。不夸张地讲,这些体坛巨星,在日常生活中,是从来不缺女粉丝的,也正因为如此,他们可能不可避免地会遇到一些婚姻和感情之外的诱惑,然后可能也不可避免地发生一些不该发生的事情。就像在2003年,NBA巨星科比就被一位女性起诉强奸,在体育界掀起了很大的关注,那这件事情最后究竟是怎么处理的呢?接下来,笔者就给大家讲述一下,看看2003年发生的科比强奸案,后来是怎么解决的。

       先大致讲述一下这件事的始末,2003年6月30日,25岁的NBA巨星科比,为了治疗膝盖上的伤,他住进了美国科罗拉多州的一个温泉酒店。第二天也就是7月1日,这家温泉酒店的前台女服务员报警,称科比对她实施了性侵。7月2日,科比被警方带走进行检查,然后7月4日宣布要逮捕科比。7月18日,科比跟妻子瓦妮莎开了一个新闻发布会,科比承认跟前台女服务员发生了关系,但对强奸的说法矢口否认。于是,这起科比强奸案便正式被网友所看清,那就是科比在2003年6月30日晚,犯了一个大多数男人都可能会犯的错。那作为明星人物,做了事总得要负责任,那这件事,最后究竟是怎么解决的呢?答案很简单,那就是科比最终选择了体育明星们一贯采用的方式--花钱消灾。

       当然,科比选择去花钱消灾,那其实也是非常不情愿的,毕竟这种案件还是需要时间去处理,比如取证,比如庭审,比如媒体和球迷的口水战等等,反正最终结果就是这个案件持续了一年多时间,最终才有了一个结果。那具体的解决方案是什么呢?那就是科比给了女服务员一张500万美元的大额支票,算是给了人家一个很大的补偿。而随着科比的赔偿,女服务员也直接撤诉,然后这个案件就直接得到了解决,科比也就免掉了这个刑事诉讼,然后在民事诉讼上,科比也被宣判为无罪。只不过科比有一件事免不了,那就是科比需要公开向这个前台女服务员道歉。

       “安琦门事件”日前又有了新进展。事件的女主角阿兰与律师签下了授权委托书,委托律师对安琦提起相关民事索赔。

       说起安琦门事件,和前两年沸沸扬扬的美国NBA明星科比强奸案,在许多方面非常相似。不说别的,单就结果看,科比强奸案件最后也是转入民事赔偿诉讼案件,科比破财免灾,赔了一大笔钱了事。

       但安琦与科比相比,实在要幸运的多。在科比案中,当地警方接到女当事人事后报案后,经过长达三天的调查取证,在检察官授权下,以重度性侵犯罪为由,对科比实施了逮捕。随后,科比就卷入了异常繁琐的“司法程序”当中,不断地出庭或出席各种听证会,接受各种各样的质询。还要接受DNA等司法鉴定。虽然科比案最后不了了之,但是科比差不多因此蜕了一层皮,付出了极为惨重的代价。

       反观“安琦门事件”。虽然安琦在宾馆被警方“抓了现行”,但是他只在公安机关待了一天就放回家了。南京警方如此“神速”处理这件事,让人感觉非常不可思议,这太过草率了吧———随着事件的发展,当事女主角爆出越来越多的猛料,这种感觉也越发地强烈。从当事女主角的事后供述来看,安琦门事件的性质绝不像人们当初认为的那么简单,根本无法排除犯罪的嫌疑,即使构不成强奸,也涉嫌猥亵妇女。总之,安琦不能就这样拍拍屁股从南京走人。

       可是安琦就这么走了。安琦走了,他重返绿茵赛地,对中国足球能起多大作用,我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他这么走了,对中国的法治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透过这个事件,我们再一次感受到什么叫“息事宁人”式执法。中国许多执法机关在执法时,并不严格按法律办事,认为能把事“摆平”就行了,只要双方当事人能接受,合不合法关系不是太大。这样做,虽然可以快速化解矛盾,提高办事效率,甚至可以节约司法成本———但由于法律被虚置,这将对法治将造成很深的伤害。

       与科比案相比,安琦的行为似乎更容易定性,因为警方有现场资料,所以安琦很可能面临和科比一样严重的指控———从科比案看到,司法部门这样做,无论在物质、时间、效率上,都要付出昂贵的代价。但是,正是这样一个个“成本昂贵”的案件,构成了一个发达国家良好的法治基础。

       好了,今天关于“科比性侵案”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对“科比性侵案”有更深入的认识,并从我的回答中得到一些启示。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