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会徽是商标吗为什么_奥运会会徽是商标吗为什么呢

       大家好,今天我要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奥运会会徽是商标吗为什么的问题。为了让大家更容易理解,我将这个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奥运会的标志的是什么,象征是什么?

2.奥运会的旗帜、会徽的含义是什么

3.北京奥运会标志是如何产生的?它的含义是什么?

4.奥运会标志是什么?

5.奥林匹克象征性标志

奥运会会徽是商标吗为什么_奥运会会徽是商标吗为什么呢

奥运会的标志的是什么,象征是什么?

       奥林匹克标志象征五大洲和全世界的运动员在奥运会上相聚一堂,充分体现了奥林匹克主义的内容,“所有国家所有民族"的“奥林匹大家庭"主题。它不仅代表着五大洲全世界运动员在奥林匹克旗帜下的团结和友谊,而且强调所有运动员应以公平、公正、坦诚的运动精神在比赛场上相见。

       在每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开幕时,运动场中间都要高高地悬挂一面奥林匹克旗帜,这面白色无边旗中间有五个圆环组成的图案。这是根据现代奥林匹克运动会创始人皮埃尔·德·顾拜旦男爵的建议和构思制作的。

扩展资料:

       根据奥林匹克宪章,五环的含义是象征五大洲的团结以及全世界的运动员以公正、公平、坦率的比赛和友好的精神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上相见。

       第29届奥运会会徽为一个带有小巧篆书“京”字的活力图案,形似一个奔跑冲刺的运动员,又如一个载舞之人欢迎奥运会的召开;既代表奥运会举办地为北京,同时又极富中国东方的神韵。

       历届奥运会会徽的图案虽然千差万别,但都有一个共同的标志,即相互套连的奥林匹克五环标志,同时衬以表现奥运城和东道国历史、地理、民族文化传统等特点的主体图案,使人一眼就可看出奥运会举办的时间和地点。

       根据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奥运会会徽中的奥林匹克标志覆盖的面积不得超过全徽总面积的1/3,而且奥林匹克标志必须完整出现,不得改动。奥运会会徽的图样不仅要体现奥林匹克精神,而且还要反映出东道国和奥运城的特征。奥运会会徽是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艺术性标识。

       百度百科-奥运会会徽

奥运会的旗帜、会徽的含义是什么

       1、奥林匹克标志最早是根据1913年顾拜旦的提bai议设计的,起初国际奥委会采用蓝、黄、黑、绿、红色作为五环的颜色,是因为它能代表当时国际奥委会成员国国旗的颜色。

        2、奥林匹克旗帜五个不同颜色的圆环(天蓝色代表欧洲,**代表亚洲,黑色代表非洲,草绿色代表澳洲,红色代表美洲)连接在一起象征五大洲的团结,象征全世界的运动员以公正、坦率的比赛和友好的精神在奥林匹克运动会上友好相见,欢聚一堂,以促进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

        3、它不仅代表着五大洲全世界运动员在奥林匹克旗帜下的团结和友谊,而且强调所有运动员应以公正、坦诚的运动精神在比赛场上相见。

北京奥运会标志是如何产生的?它的含义是什么?

       奥林匹克会旗,为白底无边,中央有五个相互套连的圆环,即我们所说的奥林匹克环,环的颜色自左至右为蓝、黄、黑、绿、红(也可用单色绘制)。

       奥运会会徽(Emblem of Olympic Games)是一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奥林匹克徽记,亦称奥运会会标。现代奥运会(包括冬季奥运会)的组织委员会都为所举办的奥运会设计一种独特的会徽。会徽的图样有时是通过广泛公开征集,择优选中的。但是,奥运会会徽必须经过国际奥委会执行委员会审查批准。

       奥运会旗帜的含义:

       奥林匹克会旗象征五大洲和全世界的运动员在奥运会上相聚一堂,充分体现了奥林匹克主义的内容,“所有国家—所有民族”的“奥林匹克大家庭”主题。

       奥林匹克标志最早是根据1913年顾拜旦的提议设计的,起初国际奥委会采用蓝、黄、黑、绿、红色作为五环的颜色,是因为它能代表当时国际奥委会成员国国旗的颜色。1914年在巴黎召开的庆祝奥运会复兴20周年的奥林匹克全会上,顾拜旦先生解释了他对标志的设计思想:“五环———蓝、黄、绿、红和黑环,象征世界上承认奥林匹克运动,并准备参加奥林匹克竞赛的五大洲第六种颜色白色———旗帜的底色,意指所有国家都毫无例外地能在自己的旗帜下参加比赛。”因此,作为奥运会象征、相互环扣一起的5个圆环,便体现了顾拜旦提出的可以吸收殖民地民族参加奥运会,为各民族间的和平事业服务的思想。它代表着奥林匹克友谊的精神及全世界运动员之间的平等。六种颜色(包括白底),则代表着当时全世界各国国旗的颜色,如瑞典的蓝色、**,希腊的蓝色、白色,法国、英国、美国、德国、比利时、意大利及匈牙利的三旗,西班牙的**、红色,以及巴西、澳大利亚和日本,可说是一个真正的国际性的颜色兴标志。

       蓝、黄、黑、绿和红色开始成为五大洲的象征,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变化,对奥林匹克标志的阐释也出现了变化。根据1991年的最新版的《奥林匹克宪章》“奥林匹克标志”词条的附则补充解释,奥林匹克旗和五环的含义,不仅象征五大洲的团结,而且强调所有参赛运动员应以公正、坦诚的运动员精神在比赛场上相见。

       五个环代表五个大洲,分别以颜色对应:

       蓝色代表欧洲;

       **代表亚洲;

       黑色代表非洲;

       绿色代表大洋洲;

       红色代表美洲。

       奥运会会徽含义:

       每届奥运会都有不同的会徽,但所有会徽都带有五环标志,然后再衬之以反映东道国特点或民族风俗的图案。如第17届奥运会于1960年在意大利罗马举行时,就以罗马的城徽作为会徽,即一只母狼哺育两个婴儿的图案。

       第29届奥运会会徽为一个带有小巧篆书“京”字的活力图案,形似一个奔跑冲刺的运动员,又如一个载舞之人欢迎奥运会的召开;既代表奥运会举办地为北京,同时又极富中国东方的神韵。

       历届奥运会会徽的图案虽然千差万别,但都有一个共同的标志,即相互套连的奥林匹克五环标志,同时衬以表现奥运城和东道国历史、地理、民族文化传统等特点的主体图案,使人一眼就可看出奥运会举办的时间和地点。

       根据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奥运会会徽中的奥林匹克标志覆盖的面积不得超过全徽总面积的1/3,而且奥林匹克标志必须完整出现,不得改动。奥运会会徽的图样不仅要体现奥林匹克精神,而且还要反映出东道国和奥运城的特征。奥运会会徽是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艺术性标识。

       奥运会会徽是奥运会最有权威性的形象标志。根据《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各主办国设计的会徽,未经奥运会组委会同意,不得用于广告和商业服务。这一规定保证了奥运会会徽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奥运会标志是什么?

       通过向全社会征集,最后由组织团体筛选产生的

       代表中国第一次举办奥运会,世界对中国发展的肯定,信任中国人能举办好一届高质量的奥运会。

       2008年的奥运会标志是中国印·舞动的北京”有四项含义:其一是中国特点、北京特点与奥林匹克运动元素的巧妙结合。以印章为主体表现形式,将中国传统的印章和书法等艺术形式与运动特征结合起来,经过艺术手法夸张变形、巧妙地幻化成一个向前奔跑、舞动着迎接胜利的运动人形。人的造型同时形似现代“京”字的神韵,蕴含浓重的中国韵味。

       以中国传统文化符号--印章(肖形印),作为标志主体图案的表现形式,主体图案基准颜色选择红色,传达和代表了中国文化喜庆、热烈的气氛。印章早在四、五千年前就已在中国出现,是渊源深远的中国传统文化艺术形式,并且至今仍是一种广泛使用的社会诚信表现形式,寓意北京将实现“举办历史上最出色一届奥运会的庄严承诺”。另外,红色历来被认为是中国的代表性颜色,具有代表国家、喜庆、文化传统的特点。

       这个标志还代表着北京正以改革开放的姿态,欢迎世界各地运动员和人民欢聚北京,生动地表达出北京张开双臂,欢迎八方宾客的热情与真诚,传递着奥林匹克的理念与精神。印章中的运动人形刚柔相济,形象友善,在蕴含中国文化的同时,充满了动感,体现了“更快、更高、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以及以运动员为核心的奥林匹克运动原则。

       其二是城市加年份的标准字体设计别出心裁、独树一帜。“中国印·舞动的北京”字体部分采用了汉代竹简文字的风格,将这一字体的笔划和韵味有机地融入到“Beijing2008”字体之中,自然、简洁、流畅,与会徽图形和奥运五环浑然一体。字体符合市场开发目的,与标志主体图案风格相协调,避免了未来在整体标志注册与标准字体注册中因使用现成字体而可能出现的仿冒侵权法律纠纷。

       其三是总体结构与独立结构比例协调。“中国印·舞动的北京”中的中国印、Beijing2008和奥运五环三部分之间在布局及比例关系方面近乎完美。每一部分独立使用时比例合理,不失协调。

       其四是有利于形象景观应用和市场开发。国际奥委会知识产权注册机构认为,“中国印·舞动的北京”之主体图案具有作为独立商标注册的条件,在城市景观布置、场馆环境布置等方面蕴含着巨大的潜力。

奥林匹克象征性标志

       奥林匹克五环标志,它由5个奥林匹克环套接组成,由蓝、黄、黑、绿、红5种颜色。环从左到右互相套接,上面是蓝、黑、红环,下面是是黄、绿环。整个造形为一个底部小的规则梯形。曾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解释,即每一个环的颜色代表一个大洲。**代表亚洲,黑色代表非洲,蓝色代表欧洲,红色代表美洲,绿色代表大洋洲。

       奥林匹克标志象征五大洲和全世界的运动员在奥运会上相聚一堂,同时强调所有参赛运动员应以公正、坦诚的运动员精神在比赛场上相见。

       奥林匹克标志(Olympic Logo)是由《奥林匹克宪章》确定的,也被称乘为奥运五环标志。它由5个奥林匹克环套接组成,可以是单色,也可以是蓝、黄、黑、绿、红5种颜色。环从左到右互相套接,上面是蓝、黑、红环,下面是是黄、绿环。整个造形为一个底部小的规则梯形。奥林匹克标志象征五大洲和全世界的运动员在奥运会上相聚一堂,充分体现了奥林匹克主义的内容," 所有国家—一所有民族"的“奥林匹大家庭"主题。

        奥林匹克标志最早是根据1913年顾拜旦的提议设计的,起初国际奥委会采用蓝、黄、黑、绿、红色作为五环的颜色,是因为它能代表当时国际奥委会成员国国旗的颜色。

        1914年在巴黎召开的庆祝奥运会复兴20周年的奥林匹克全会上,顾拜旦先生解释了他对标志的设计思想:“五环——蓝、黄、绿、红和黑环,象征世界上承认奥林匹克运动,并准备参加奥林匹克竞赛的五大洲,第六种颜色白色——旗帜的底色,意指所有国家都毫无例外地能在自己的旗帜下参加比赛。”因此,作为奥运会象征、相互环扣一起的5个圆环,便体现了顾拜旦提出的可以吸收殖民地民族参加奥运会,为各民族间的和平事业服务的思想。

        自1920年第七届安特卫普奥运会起,五环的蓝、黄、黑、绿和红色开始成为五大洲的象征,分别代表欧洲、亚洲、非洲、澳洲和美洲。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变化,对奥林匹克标志的阐释也出现了变化。根据1991年的最新版的《奥林匹克宪章》"奥林匹克标志"词条的附则补充解释,奥林匹克旗和五环的含义, 不仅象征五大洲的团结,而且强调所有参赛运动员应以公正、坦诚的运动员精神在比赛场上相见。

        《奥林匹克宪章》规定,奥林匹克标志是奥林匹克运动的象征,是国际奥委会的专用标志,未经国际奥委会许可,任何团体或个人不得将其用于广告或其他商业性活动。国际奥委会还要求各国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奥林匹克标志, 以确保奥林匹克运动的权威性, 避免奥林匹克标志被滥用。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颁布日期] 2002.04.01

       [实施日期] 2002.04.01

       [颁布单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奥林匹克标志的保护,保障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奥林匹克运动的尊严,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奥林匹克标志,是指:

        (一)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奥林匹克五环图案标志、奥林匹克旗、奥林匹克格言、奥林匹克徽记、奥林匹克会歌;

        (二)奥林匹克、奥林匹亚、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专有名称;

        (三)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

        (四)北京2008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申办委员会的名称、徽记、标志;

        (五)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名称、徽记,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的吉祥物、会歌、口号,“北京2008”、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及其简称等标志;

        (六)《奥林匹克宪章》第《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与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有关的标志。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是指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和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之间的权利划分,依照《奥林匹克宪章》和《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主办城市合同》确定。

        第四条 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依照本条例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用权。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含潜在商业目的,下同)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第五条 本条例所称为商业目的,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以下列方式利用奥林匹克标志:

        (一)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

        (二)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服务项目中;

        (三)将奥林匹克标志用于广告宣传、商业展览、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四)销售、进口、出口含有奥林匹克标志的商品;

        (五)制造或者销售奥林匹克标志;

        (六)可能使人认为行为人与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而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其他行为;

        第六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全国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奥林匹克标志保护工作。

        第七条 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应当将奥林匹克标志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告。

        第八条 取得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应当同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订立使用许可合同。其中,使用本条例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奥林匹克标志的,应当同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及其授权或者批准的机构订立合同;使用本条例第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奥林匹克标志的,应当同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订立合同;使用本条例第二条第(四)、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奥林匹克标志的,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应当同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订立合同。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应当将使用许可合同报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依照前款规定订立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只得在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期间内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第九条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依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的,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使用。

        第十条 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为商业目的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即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或者为商业目的擅自制造奥林匹克标志的工具,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利用奥林匹克标志进行诈骗等活动,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诈骗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对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奥林匹克标志有关的情况;

        (二)查阅、复制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三)对当事人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十二条 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由海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查处。

        第十三条 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奥林匹克标志许可使用费合理确定。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奥林匹克标志除依照本条例受到保护外,还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得保护。

        第十五条 本条例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好了,今天关于“奥运会会徽是商标吗为什么”的话题就讲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通过我的介绍对“奥运会会徽是商标吗为什么”有更全面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